党风廉政
地址: ‍荆门市象山大道10号
电话: 0724-2334073
邮箱:

jmcjda@jmcjda.com.cn

党风廉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党建工作>>党风廉政
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开展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时间:2011-05-29 07:30:00    来源:本站    点击:
更多 0
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开展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馆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二、指导思想
    高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活动内容
“宣教月”活动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一)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建理论和党史知识,认真学习胡锦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书记李鸿忠在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书记王玲在市纪委六届八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二)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馆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反腐倡廉教育警示片。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防微杜渐,引以为戒,慎重对待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三)大力开展示范教育。结合创先争优和执行《廉政准则》情况,开展一次“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学习”活动。
     (四)开展一次廉洁自律对照检查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各种形式的会议,对照《廉政准则》进行自我检查,填写对照检查表,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和干部谈心活动。通过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廉政勤政、为民务实,增强拒腐防败能力,进一步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活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带头参加,以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为契机,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宣教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宣教月的主题,在活动形式和内容上大胆探索,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创造特色,打造品牌,确保各项活动都能取得实际效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突出重点,形成特色;要提高质量,务求实效,重视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对活动期间形成的经验、做法等进行认真总结。
    (四)狠抓落实,确保成效。要把宣传教育月活动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确保宣教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Copyright © 2017-2018荆门市城乡建设档案馆 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12003523号-1         鄂公网安备42080002000139          技术支持:荆门鑫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