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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时间:2011-05-26 09:22:00    来源:本站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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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把好“四关”:
①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②不准超标准购车;
③不准利用职权让服务对象、个人为自己装修住房,不准违纪违规建私房;
④不准私客公请,公款互请。
2.严禁“四股歪风”:
①不准跑官要官;
②不准抹牌赌博;
③不准聚敛钱财;
④不准奢华攀比。
3.强化“四法”管理:
①强化服务意识,做到亲情执法,不准简单粗暴;
②严格城档标准,切实秉公执法,不准徇私枉法;
③敢于承担责任,严禁推诿执法,不准回避作为;
④强调跟踪服务,杜绝以罚代法,不准以收代法。
4.加强“四种”责任:
①加强在职责任,严格岗位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主管的事,不准卸职渎职;
②严格连带责任,实行连带追究,不准开脱责任;
③落实责任分解,细化责任目标,明确责任内容,严格目标考核,不准玩忽职守。
 
廉政建设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执行中央、省、市委及建委党委的决定、规定和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执行市建委《关于加强监督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若干规定》,经常对号检查公务活动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触犯规定,严肃处理。
3.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廉洁自律,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
4.坚持“两公开”,即:党务公开、馆务公开,提高廉政工作透明度,接受单位职工监督。
5.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认真贯彻“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的城建档案行业服务宗旨,加强行风建设,巩固行评成果,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的形式:
①通过有关会议公开;
②文件下发,定期通报公开;
③党务公开栏通报公开;
④城建档案期刊公开。
2.党务公开程序
①公开项目     相应部门提出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      办公室承办公开;
②公开项目     相应部门提出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      党内公开      党外公开。
3.党务公开时限
①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一般时限为一周;
②阶段性工作分段公开,一般定时在例会上公开;
③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④对重大复杂的问题公开后反馈意见再次公开。
4.党务公开内容
①馆务中心工作方面:
  党支部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主要包括体制改革,发展稳定,重要设备设施添置,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
②思想工作方面:
A.党支部的学习计划和落实情况;
B.年度党建方案及落实情况;
C.行风建设计划与落实情况;
D.群众性两个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及落实情况。
③组织建设方面:
党支部成员及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分管工作和分管科室联系情况;
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领导干部述职及测评情况;
干部选拔考核任用,人员调配情况;
考核奖惩情况;
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会议情况;
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党费收缴情况;
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④作风建设方面: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四大纪律”执行情况;
出国、跨省考察情况;
公务活动执行廉政制度情况;
业务工作中服务态度情况;
向社会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
⑤制度建设情况
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民主决策程序;
民主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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